•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推荐郭烨媛、董楚涵、李伟参加中职教师系列职称初定的公示

    创建部门:组织人事部发布者:王毅芳作者:发布时间:2026-09-07浏览次数:10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直属学校单位教师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20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材料核实,我校环境艺术工程学院郭烨媛、董楚涵,物流工程学院李伟等三位老师符合中职教师系列职称初定助理讲师条件要求。现拟推荐郭烨媛、董楚涵、李伟三位老师参加中职教师系列职称初定助理讲师。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9791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职称办或纪检监察室联系。

    联系方式:职称办(66503306

    纪检监察室66558778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202697


    最新更新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