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直属学校(单位)教师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20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材料核实,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周怡、吴珊两位老师符合中职教师系列职称初定助理讲师条件要求。现拟推荐周怡、吴珊两位老师参加中职教师系列职称初定助理讲师。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职称办或纪检监察室联系。
联系方式:职称办(66503306)
纪检监察室(66558778)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