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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转发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并将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遴选范围: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部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
2.遴选条件:弘扬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部署,取得显著成绩。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推荐对象。
3.遴选名额:江苏省分配苏州市遴选推荐名额5人。各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1至2人,各直属(代管)学校可推荐1人。
4.推荐方式:校内以条线为候选人推荐单位(立德树人-学工、教书育人-教务、科学研究-科研、社会服务-培训中心、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部署-党办),各条线于6月30前报候选人,学校从满足遴选条件的候选人中评选1人向苏州市教育局遴选推荐。
组织人事部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