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教师〔2025〕6号《关于做好苏州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苏州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教育名家培养计划”“拔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推荐工作,请有意愿且符合要求的老师自主申报,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内部公示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每个学院每个项目最多推荐1名对象(可以不报),同一人不得兼报项目。请于5月14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给教学管理处陆茜,联系电话:66503380。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附件:苏教师〔2025〕6号 关于做好苏州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苏教师〔2025〕6号关于做好苏州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教学管理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