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2.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 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3.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4.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5.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6.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 2)进行申报。
二、申报和推荐方式
1.以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包括省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本科高校、教科研机构等(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
2.符合申报条件、具有行业特色的教材,优先向有关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申报。
3.同一教材,只能选择一种途径申报。
三、材料提交
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一式2 份(附件3);
(二)江苏省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一式2 份(附件4);
(三)申报的教材(2 本或2 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 盘等形式报送。
参与校级遴选教材的第一主编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4点前将材料提交至科技服务处。
附件: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的通知.pdf
附件2 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docx
附件3 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x
附件4 江苏省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 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docx
科技服务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