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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教学管理处发布者:许颖泉作者:陆茜发布时间:2025-02-13浏览次数:10

    根据苏联院教〔2025〕3号文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可推荐“青蓝工程”优秀教师培养对象1名,请于2月18日前将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学管理处陆茜,联系电话:66503380。学校将根据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推荐1名教师参加江苏联院申报。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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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管理处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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