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率队来我校就《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徐美健、陈嵘、黄戟、陈燕颜、林红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季晶、苏州市教育局局长周志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沙涛陪同检查。
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陪同下,执法检查组参观了学校综合实训大楼、建筑实训楼、轨道交通实训楼,观摩了智能建筑应用技术、轨道交通车辆应用技术等实训课程。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郝云亮向执法检查组介绍了学校历史沿革、专业设置、校企合作等情况。
教育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政府依法对教育及其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学校坚持质量主导,发挥督导引领作用,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学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阶段性开展学生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强化过程质量管控,常态化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聚焦办学质量提升,周期性开展第三方参与的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活动,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强化机制建设,狠抓措施落实,优化队伍建设,细化能力建设,深化督导结果运用,有力保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图/余昀 文/孙书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