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苏教师函〔2021〕30号《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六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的通知,根据根据省、市人才办部署和要求,现将组织开展第六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相关通知和要求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8月10日前向党办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
校党委办公室
2021.7.28
各部门:
接苏教师函〔2021〕30号《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六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的通知,根据根据省、市人才办部署和要求,现将组织开展第六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相关通知和要求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8月10日前向党办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
校党委办公室
202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