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苏教人师〔2020〕15号)和《关于下达2019-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的函》(苏教师函〔2020〕4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荐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现将具体推荐工作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认真学习文件(见附件1),对照条件,通过民主推荐、民意测评、部门领导集体讨论确定等环节,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出来,并提供推荐者的事迹材料(按照附件1的材料要求,提供申报对象宣传资料一份、填好的《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申报表》一份)。已获得过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再参评。行政处室推荐工作由党办牵头组织。
2.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部门 | 建筑系 | 工管系 | 环艺 系 | 汽车 系 | 轨道 系 | 商贸 系 | 基础 部 | 行政 处室 |
人数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3.学校将专门成立推优评审小组,对照标准审核推荐者事迹材料及根据现实表现,确定4名学校推荐人选上报。
4.各系部处室要抓紧时间布置落实,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7月16日(星期四)下午4时,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并把推荐者材料(电子档)发交给校办陈东海老师,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
1.
附件1:苏教师〔2020〕15号+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pdf
2.
附件2:苏教师函〔2020〕41号++关于下达2019-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的函.pdf
3.
附件3: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docx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