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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创建部门:科研处发布者:薛洋洋作者:薛洋洋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次数:873

    各系部处室:

    接苏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三类奖项:

    1.决策咨询奖

    主要奖励为教育行政决策咨询而开展的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2.理论创新奖

    主要奖励对认识教育规律、促进学科发展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显著引领作用的优秀理论成果。

    3.实践探索奖

    主要奖励对解决具体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对策,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显著应用和推广价值的优秀实践成果。

    三类奖项合计设置特等奖20项、一等奖80项、二等奖200项左右。

    二、成果形式

    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为主,主要包括三类:

    1.专著(论文)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个人文集)、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

    2.编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著作和文章,包括辞书、年鉴、史志、研究综述等。

    3.调研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被行政部门采纳,或者已被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翻译、编译作品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等可作为成果辅件,附在上述三类成果之后。

    三、成果认定

    1.成果内容认定

    ⑴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为主,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无著作权纠纷。

    ⑵非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只要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观点和建议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成行政决策),且无著作权纠纷也可以申报;

    ⑶已获全国、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2.成果作者认定

    ⑴成果独著者在江苏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第二作者在江苏工作;

    ⑶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3.成果日期认定

    ⑴所有成果须在2016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

    ⑵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⑷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四、送审材料

    送审材料包括:《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成果主件、成果附件。

    ⑴所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23),一式五份。三类奖项有不同的申报评审书,请申报者根据自己的成果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评审书。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类奖项,不能三类兼报。

    ⑵成果主件(成果复印件需单位审核确认盖章)与附件一式五份,与《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五份)一起于2020610日(星期三)前交至行政楼403室。

    ⑶《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请以“市(区)/学校+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申报人姓名”命名后发给薛洋洋老师。

     附件1.申报评审书(决策咨询奖).doc

     附件2.申报评审书(理论创新奖).doc

     附件3.申报评审书(实践探索奖).doc

     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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