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使期中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统一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统一停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11月8日-11月10日进行。
2.考查科目可视情况安排随堂测验。
二、考场安排
1.考场安排要求如下:30人以上的班级要求分场考试,每个考场安排5列6排30个座位,每个考场安排1名监考教师,(建议本场考试科目的出卷教师不要安排监考),每个学院安排1至2名巡考老师。
2.21级英语除5+2外,其余班级安排机考(具体由基础教学部统一安排)。
3.基础课涉及到多个学院的,将考试时间统一规定如下表1所示。
表1 考试安排
| 星期三(11.8) | 星期四(11.9) | 星期五(11.10) |
第一场 (8:10~9:40) | 数学(2022级) | 英语(2023级) | 数学(2023级) |
第二场 (9:50~11:50) | 语文(2023级) | 语文(2022级) | 语文(2021级) |
第三场 (13:00~14:30) | 英语(2022级) | 英语5+2 |
|
第四场 (14:40~16:10) | 自行安排 | 自行安排 |
|
备注:
(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用技术(5+2)专业,语文与五年制一起统考,数学自行安排、英语由基础教学部统一组织考试。
(2)环境艺术设计(5+2)专业,语文、数学与五年制一起统考,英语由基础教学部统一组织考试。
教学管理处
2023年10月26日